中国婴童纺织产品强制性标准出台应引关注
2021-02-04
日前,中国首个专门针对婴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标准”)正式出台,并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充分考虑了婴童群体的特殊性,技术要求和管理指标与国际充分接轨,填补了国内婴童产品相关标准的空白。新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对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自2018年6月1
日前,中国首个专门针对婴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标准”)正式出台,并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充分考虑了婴童群体的特殊性,技术要求和管理指标与国际充分接轨,填补了国内婴童产品相关标准的空白。新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对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自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
新标准主要有以下特点:
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要求。织物方面,规定婴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织物除满足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要求外,还须满足包括耐湿摩擦色牢度、重金属铅和镉含量、邻苯二甲酸酯(6种增塑剂)含量和燃烧性能在内的新增安全技术项目。填充物方面,对纤维类填充物、羽绒羽毛填充物及其他填充物的技术要求分别作了详细规定。附件方面,规定婴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且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相关技术指标。绳带方面,对婴童服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的绳带均作出详细规定。除上述要求外,新标准还规定,婴童纺织产品的包装中不应使用或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非纺织附件的其他要求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
各项要求充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的制定历时8年,作为国内第一部专门针对婴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标准,充分吸收并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婴童纺织产品安全性的技术法规要求,其严格程度已经等同甚至超越了发达国家标准。其中,对绳带、机械等安全隐患不合理设计的规定填补了我国标准空白;在化学安全方面增加了6种增塑剂以及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已严于美国相关标准;对绳带及化学安全方面的要求也超过了日本、韩国相关国家标准。由此可见,新规一旦实施,将对我国婴童纺织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带来大幅提升。
适用范围专门针对婴童产品。新标准实施前,我国纺织产品主要适用的标准为《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该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包括成人、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相比之下,新标准则专门针对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适用对象更加具体、界定范围更加清晰。新标准的考核分类指标要求也更加侧重婴童安全。例如,将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并对标注提出要求。
新标准的出台,将大幅提高我国婴童纺织产品技术门槛,带来产品设计研发、原材料采购、实验室检测等成本的较大提升。过渡期后,中国婴童纺织品行业可能面临重新洗牌的局面,小微服装企业如不及时更新应对,很有可能被市场淘汰。从婴童纺织产品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新标准的出台将有利于我国纺织行业整体生产安全技术标准的提高,有助于倒逼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及产品升级,与国际标准及市场需求更加契合,对整个童装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及早适应新规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严抓原辅材料进料关,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安全;高度重视婴童服装设计安全,投产大货前对婴童服装进行设计安全审查,确保绳带、附件等符合标准要求;重点关注印染及后整理等关键工序,确保增塑剂和重金属不超过限量要求;四是充分利用标准实施前一段时间以及过渡期,加快技术改造与升级,确保生产的婴童纺织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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